“递延收益”科目的核算内容既包括待确认的政府补助收益,还包括售后租回交易中资产售价与其账面价值之间待分摊的差额。编制资产负债表时,该科目余额应与衍生工具、套期工具、被套期项目中的贷方余额一并记人“其他非流动负债”项目。
递延收益在资产负债表列示(新准则下递延收益账务处理)
联系人:张经理
电话:13011927192
⚠️ 让您提前汇款或者价格明显低于市价的,均有骗子嫌疑,请谨慎对待。
广州百家网提醒:【万顺财税(商家会员)】在【广州 - 注册公司】分类下发布《递延收益在资产负债表列示(新准则下递延收益账务处理)》相关信息,信息请自行核查真实性;在广州 - 注册公司分类下与该万顺财税(商家会员)私下交易请谨慎。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百家网看到的,谢谢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