📍 全国 [切换城市]
会员中心 入住商家
👥 会员📰 新闻📝 免费发布
首页哈尔滨注册公司

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是谁编制的(财务档案柜存档标签)

🕐 2026-06-26 02:17 发布📂 注册公司📍 哈尔滨
联系人:张经理
电话:13011927192
⚠️ 让您提前汇款或者价格明显低于市价的,均有骗子嫌疑,请谨慎对待。

答:根据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第八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、定期两类.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、5年、10年、15年、25年5类.

(1)永久:会计档案保管清册、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;

(2)25年的: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;

(3)5年的: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、银行对账单;

(4)3年的:月度、季度财务报告;

(5)l5年的:其他.含所有会计凭证,总账,明细账,日记账和辅助账簿(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),会计移交清册.

会计档案借阅和保管规定

答:1、 会计档案为本公司提供利用,原则上不得外借.如有特殊需要,须经公司负责人或集团相关负责人、会计机构负责人(会计主管)批准方可借阅.

2、 公司以外的部门借阅会计档案时,借阅人应持有所属单位正式介绍信,经被借阅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和公司负责人批准后,方可办理借阅手续.集团总部部门因工作需要须借阅各分子公司会计档案时,应经集团财务总监和被借阅单位财务负责人批准后,方可办理借阅手续.

3、 财务部应建立借阅登记清册,所有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,将借阅人姓名、单位、日期、数量、内容、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.

4、 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、标记,不得拆散原卷册,也不得涂改抽换、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.如有特殊情况,须经本单位领导和财务主管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.

5、 借出的会计档案,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,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.

6、 所有内外部会计档案借阅,一律须被借阅单位财务部档案管理员全程陪同,借阅地点仅限本单位档案室或财务部.

哈尔滨百家网提醒:【万顺财税(商家会员)】在【哈尔滨 - 注册公司】分类下发布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是谁编制的(财务档案柜存档标签)》相关信息,信息请自行核查真实性;在哈尔滨 - 注册公司分类下与该万顺财税(商家会员)私下交易请谨慎。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百家网看到的,谢谢!
下一篇:初级会计分录大全巧记忆(必看会计初学者的基本知识)
您可能感兴趣
发布者信息
万顺财税
万顺财税企业
🕐 注册时间:2022-04-28
👤 联系人:张
查看TA的主页 ›
📞 13011927192
信息分类
📞 拨打电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