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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(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5%)

🕐 2026-06-26 02:17 发布📂 注册公司📍 哈尔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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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出台的政策,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对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
有朋友说到,这项优惠政策是针对于“小型微利企业”而言的。然而这是误解了,只要符合条件,小型“暴利”企业同样适用这项优惠政策。上述政策所说的纳税人是“小规模纳税人”,不管微利还是暴利,均改变不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性质。

在阅读税法及相关法规政策上,常见“小规模纳税人”、“小型微利企业”这样的名词,什么时候用“小规模纳税人”?什么时候用“小型微利企业”?这个是有讲究的。

“小规模纳税人”用在增值税范畴。增值税通过发票管控,征税依据为销售额,而不直接考虑利润,所以叫法上不会出现“利”字,而销售额的大小通常是以规模来衡量,法规上定义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之一为“连续12个月销售额不高于500万元”。因此在增值税范畴用“规模”二字恰当。

“小型微利企业”用在企业所得税范畴。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应纳税所得额,应纳税所得额是通过“利润”调整出来的,企业所得税只管“利”的多少,而不考虑销售“规模”大小,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之一为“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”。因此在企业所得税范畴用“微利”二字恰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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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顺财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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